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与他人合伙开茶楼,因在茶楼里组织打德州并且还每盘进行抽成,故被侦查机关抓获。
二、办案过程
接到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会见,侦查阶段虽批准逮捕,但为案件其他有利情节已打下基础。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能够阅卷后,认为指控的违法所得并无客观证据,故提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最终办案机关采纳律师意见,对L某变更强制措施为。
三、辩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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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最高院指导案例以及涉案地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对当事人的宣告刑应当在一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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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头金额还应当扣除合理成本,再结合各量刑情节,可以对当事人适用,现无羁押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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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退赃金额应当以其实际到手为准,不超过x元,家属正在积极筹钱准备退赃
四、办案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意见,在批准逮捕后,又对L某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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