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是最基本的法院,那么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哪些案件?在什么情况下要移交中级人民法院?庭立方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一)重大、复杂案件;
(二)新类型的疑难案件;
(三)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刑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庭立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