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酌定不起诉是什么意思?什么条件适用酌定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1-01-11 11:45:09

刑事案件而言,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在侦查终结之后,就会上报检察院进行审查,看是否需要提起公诉。如果是决定不起诉的话,此时又具体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等。那么大家知道我国规定的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吗?今天,庭立方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的法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款,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释义】

本条是关于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情形及处理的规定。

第二款是关于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情形的规定,即酌定不起诉情形的规定。根据本款的规定,可以不起诉的情形包括两种:

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这指的是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是免除刑罚的。这指的是刑法规定的应当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形,包括: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必须着重指出的是,本款所说的“犯罪情节轻微”中关于犯罪的认定,只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工作中的认识,并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根据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此,实践中检察机关一旦依照本款作出不起诉决定,从法律意义上讲,被决定不起诉的人就是无罪的。

以上就是关于酌定不起诉的相关资料。如果你还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刑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