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简单来说就是主管明知,还依然帮助他人掩饰、隐瞒的情况,那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1、客体。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主观方面。要求必须是一种明知,对于本罪的明知有两个方面必须注意,一是明知的内容。应该是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应当认定其主观上是明知,二是明知的程度。行为人明知的程度必须达到知道是他人的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而不能是一般违法所得。
3、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4、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的自然人。
法律依据: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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