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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6-27 18:37:39

诽谤罪在我国刑法当中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罪名,但是又是和我们息息相关的罪名。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自己被人诽谤的情况,因此利用法律维权将是有效的途径。那么,诽谤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律师解答:

关于诽谤罪的行为方式:即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诽谤一般以捏造事实的方式进行。所谓捏造事实,是指无中生有,凭空虚构事实。但司法解释规定,本人没有捏造事实,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成立本罪。

(2)诽谤必须用口头、文字等方式将虚假事实散布出去,让众多的人即不特定多数人知道。

①若散布真实事实,不是虚假事实,即使损害他人名誉,也不构成本罪,但可能构成侮辱罪。②若散布的虚假事实根本没有人会相信,不构成本罪,但可能构成侮辱罪。

③诽谤行为必须针对特定的人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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