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权峰 严选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徐权峰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1-10-11
对于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对于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特别强调的是,只要被,不管被诈骗多少钱都要报警,一方面为了打击电信诈骗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因为被害人很可能不止一人,所以即使一个人的被诈骗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但算上所有被害人被诈骗总额也可能达到立案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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