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对妇女实施强迫行为,没有违背妇女意志,妇女完全出于自我意志,自愿被拐卖,则不构成拐卖妇女罪。
一、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的目的,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之一的行为,是侵犯妇女人身自由与身体安全的犯罪。尽管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符合拐卖妇女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却不具备不法性。因为该行为得到了有效的被害人承诺,阻却了拐卖行为的违法性,侵犯被放弃法益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指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诱拐、绑架、暴力、胁迫、滥用脆弱境地等行为,即便妇女同意,依旧属于“违背妇女意志”,构成拐卖妇女罪。理由在于,上述行为导致妇女处在行为人拐卖行为的影响下、基于不平等的关系卖身结婚,本质上是违背了妇女的意志。
三、实践操作:及时联系律师了解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