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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行为相关定罪量刑条款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4:45

盗窃罪、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罪侵犯财产罪中部分犯罪均涉及数额标准,不同的数额刑罚天差地别。以盗窃罪为例, 盗窃公私财物分三个档次,“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刑罚最轻的是管制,最重的可达无期徒刑
同时司法解释又只规定了一些关于数额认定的幅度,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关于数额犯对于数额认定有重大意义,关系到刑罚的轻重,但这个具体数额只有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刑法规定里才能找到,很多同行办案都苦于找不到这些数额犯的地方规定,影响辩护的充分准备。在我们的四川刑事律师网四川地方刑事规定中关于数额犯的具体规定非常齐全,这些规定是我们的团队花费大量的精力从各法院搜集而来,希望四川刑事律师网提供的关于数额犯的四川地方性规定能为同行节约时间,提高效率,顺利办案,也能帮助各位急求该具体规定的当事人或各位焦急的亲戚朋友们。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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