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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8-09 05:58:23
庭立方:根据刑事诉讼法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的,或者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应将全部案卷材料、证据及案件综合报告报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2)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的,以及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审改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或维持死缓原判的裁定,同时也是核准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判决、裁定,不必再行复核。
●关联条文
《刑事诉讼法》第2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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