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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奸后帮助他人强奸构成共犯

发布时间:2013-05-15 05:51:19

强奸罪 通奸 帮助犯 共同犯罪
附录3:刑事审判参考案例
滕开林、董洪元强奸案
裁判摘要:被告人与被害人通奸后又帮助他人强奸被害人,主观上,有与他人强奸被害人的共同故意;客观上,有帮助他人实行强奸的帮助行为,是强奸犯罪的帮助犯,二人的行为构成强奸共同犯罪。
被告人与被害人通奸后又帮助他人强奸被害人,主观上,有与他人强奸被害人的共同故意;客观上,有帮助他人实行强奸的帮助行为,是强奸犯罪的帮助犯,二人的行为构成强奸共同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编:《刑事审判参考》 2006年第3集(总第50集,案例第395号),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4一18页。执笔:贺同新;审编: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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