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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一案,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祁增燕、蔡富莲律师为其积极辩护

发布时间:2021-11-02 14:17:57 浏览:6559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7年,被告人牛某在经营“某合作社”期间,为方便因天气原因产生损失后办理保险理赔,指使被告人李某某为其私刻“某县气象站”印章。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1、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小;2、被告人有自首情节;3、被告人已被行政处罚,可见其情节轻微;4、被告人系从犯、初犯、偶犯;5、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综上,请求从轻处罚。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李某某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诉讼时效和管辖法院,并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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