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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某涉嫌受贿791.71万元,广西精一律所李佳潞律师、梁维刚律师为其辩护,获减轻处罚

发布时间:2023-10-09 11:52:26 浏览:2941次 案例二维码

  • 涉嫌罪名:

受贿罪

  • 案件亮点:

广西防城港市A区人民政府原区长荣某受贿791.71万,被公诉机关指控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规定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李佳潞律师、梁维刚律师为其辩护,获减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荣某七年有期徒刑。

  • 案情简介

2014年至2022年间,荣某利用其担任某市发改委副主任、某市A区人民政府区长、市发改委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申某、赵某某等16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公司生产经营、项目补助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人员所送好处费共计人民币791.71万元。

  • 辩护思路

在确定构成受贿罪的案件中,受贿数额的大小直接影响着刑罚的轻重,因此李佳潞律师和梁维刚律师迅速展开了以下工作:

首先对公诉机关指控荣某受贿791.71万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与被告人会见时重点了解其受贿的真实数额、收受钱款的情形等情况,查阅案件书证、证人证言是否与被告人的陈述一致,不一致之处证据链是否完整,是否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标准。其中李佳潞律师和梁维刚律师就指出不应把行贿人向同案犯陈某行贿的数额计入荣某受贿金额总数中。

其次,李佳潞律师和梁维刚律师先后与承办检察官、法官沟通,提出荣某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并且还与被告人荣某讲述认罪认罚的具体规定,让荣某在充分了解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独立自主做出是否认罪认罚的决定。

最后,李佳潞律师和梁维刚律师还就家属积极退赃的行为及时与承办检察官、法官沟通,努力帮被告人荣某争取减轻处罚的机会。

李佳潞律师和梁维刚律师,都非常能够理解家属焦虑着急的心理,因此会每次会见完都会及时向家属反馈办案进度,获得了家属的高度理解和配合。

  • 办案心得

刑辩律师接受涉嫌受贿罪当事人的委托后,需要反复做以下事情:第一件事就是要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综合案件的整体证据事实情况、社会危害性、当事人本身的认知情况、悔过情况、家庭情况等相关情况进行综合性地认定;第二件事就是要详细阅卷,仔细做好阅卷笔录,就当事人陈述部分与案件书证、证人证言的证明内容、公诉机关指控相矛盾的地方尤其要注意;第三件事就是要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多沟通。在检察院作出量刑意见之前,充分发表我们专业意见,从犯罪情节、如实供述、主动交代、积极退赃、缴纳罚金意愿等方面据理力争、依法为被告人争取更优的量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我国司法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受众面不仅是“人民群众”,犯了错的国家工作人员也应当包含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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