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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被强奸、案发12年前,母华强律师代理受害人H某被强奸一案,嫌疑人L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发布时间:2024-05-21 09:35:16 浏览:804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强奸罪

结果: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亮点:6岁被强奸、案发12年前;没有现场物证、人证

焦点:从什么角度排查、收集证据问题;如何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线索推动立案问题

封面语:12年前,年仅6岁的H某被嫌疑人L某强奸,母华强律师介入后,顶住嫌疑人方的各种威胁、压力,经过深入分析,迅速排查、收集相关证据,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线索推动案件顺利立案,嫌疑人L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案情简介

H某幼年时,父母常年在外打工,H某一直由爷爷奶奶在老家农村抚养,爷爷奶奶因整日忙于农活,经常让H某自己到附近的村办幼儿园上学。2011年秋季的一天,年仅6岁的H某,独自一人从幼儿园回家时,遇到骑摩托经过的邻居L某,L某喊H某乘坐摩托回家,年幼的H某被L某拉到无人的路边,L某一边拿糖给H某吃,一边将手伸进H某裤裆内,用手指抠摸H某外阴,并对H某说:“只要不告诉家里大人,以后还拿糖给你吃。”L某以相同方式、多次抠摸H某外阴、或者将手指侵入H某阴道内抠摸后,又哄骗H某到L某家中三楼卧室观看手机短视频,趁机将H某抱到床上,脱掉H某的裤子,将生殖器插入H某阴道,与H某性交,最后一次发生在L某应H某爷爷的请求在H某家堂屋为其辅导作业时,待H某爷爷做农活离开后,L某将H某抱在大腿上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在H某体内射精。

直到H某读小学,老师对女学生进行生理知识普及时,H某才恍然明白自己被L某侵害了,并认为自己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脏的女人了,还产生“恐男症”,在学校里拒绝与男性交流,脾气变得越来越古怪,回家后就独自一人呆在家中,从不外出与人交往,而且,动不动就与家人莫名地吵闹。多年积郁在H某心中的屈辱,终于在今年春节期间爆发,几次情绪崩溃,爬上17楼露台欲跳楼自杀。家人想报警追究L某刑事责任,遭到H某坚决反对,说:“现在没有任何证据,L某抓不进去,你女儿还不是天天被村上的人指到后背骂‘破鞋’。”更令H某一家人没有想到的是,L某的儿子竟然已经为L某聘请了律师,还不断打电话对她们进行威胁、施加压力。

H某的父亲在得知女儿幼年时被与其同龄的L某侵害,当天便找到L某,怒狮般地向L某发起了攻击。战斗结束,H某的父亲在医院住院治疗一周多,虽不知L某伤情,但估计不会比H某的父亲更轻。虽然各自受伤不轻,但二人居然互不告官。

 

、办案过程

接受H某母亲W女士的委托后,母华强律师迅速展开了以下工作:

1、及时、多次与H某本人沟通案情

母华强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在H某母亲W女士的陪同下,第一时间向H某详细了解每次遭受侵害的具体时间、地点、侵害方式等,掌握到L某的身体特征及其房屋的独特建造结构、从不让外人进入等情况,并梳理为证据线索提交给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快速收集固定证据。

2、引导H某奶奶回忆案发时间段H某在日常生活中的异常现象

H某当时年幼、多次遭受L某侵害后,身体、生理必然会出现某种异常现象,作为与H某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年女性,H某的奶奶应该最清楚H某身体、生理上的任何异常变化。经过律师积极引导,H某奶奶终于回忆起H某曾经说下体疼痛,而且出现了只有成年妇女才有的白带,她还问过同村的其他妇女,并带领H某到个体诊所就诊,医生还开药治疗的情况。

3、积极与市、区两级妇联组织沟通,争取保护妇女儿童权益部门的大力支持

H某幼年的不幸遭遇,引起了市、区两级妇联的高度重视,不仅积极跟进案件办理进度,多次协调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依法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而且多次从高校聘请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对H某进行心理辅导,既分散办案律师压力,也深得H某本人及家人的认同。

 

四、办案思路

1、本案的现状是:距离案发时间已经12年,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没有任何目击证人,也不存在原始现场,必须另辟蹊径,寻找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发生的证据;

2、H某多次遭受L某侵害,时间持续一个多月,其身体、生理必然会出现某种异常现象,通过与H某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年人,寻找与案件有关的蛛丝马迹;

3、针对L某的身体、生理特征及其房屋的独特建造结构,作为案件证据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申请公安机关对L某进行身体检查、对案发房屋现场进行勘查;

4、鉴于H某被侵害时,既是未成年人,也属于留守儿童,可以争取妇联组织的支持,以社会力量推动案件进度,对受害人心理进行建设,分散律师办案压力。

 

五、办案结果

律师陪同H某到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后,第4天L某被公安机关以强制猥亵罪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以强奸罪对L某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期间补充侦查一次,法院最终以强奸罪判处L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六、办案心得 

母华强律师根据本案距离案发时间久,已经长达12年,且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没有任何目击证人,也不存在原始现场的现实,另辟蹊径,分析H某当时年幼、多次遭受L某侵害后,身体、生理必然会出现某种异常现象,通过与H某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年人,寻找与案件有关的蛛丝马迹;将H某描述的L某身体特征、案发房屋独特建造结构,作为案件证据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申请公安机关对L某进行身体检查、对案发房屋现场进行勘查;积极争取妇联组织的支持,以社会力量推动案件进度,对受害人心理进行建设,分散律师办案压力。

H某自意识到被侵害后,长期将自己封闭在家中,从不外出,也不与任何人交流,得知嫌疑人被逮捕后,终于走出心理阴影,找回自信,第一次向父母提出外出旅游,不需要任何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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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被强奸、案发12年前,母华强律师代理受害人H某被强奸一案,嫌疑人L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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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强奸罪

结果: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亮点:6岁被强奸、案发12年前;没有现场物证、人证

焦点:从什么角度排查、收集证据问题;如何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线索推动立案问题

封面语:12年前,年仅6岁的H某被嫌疑人L某强奸,母华强律师介入后,顶住嫌疑人方的各种威胁、压力,经过深入分析,迅速排查、收集相关证据,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线索推动案件顺利立案,嫌疑人L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案情简介

H某幼年时,父母常年在外打工,H某一直由爷爷奶奶在老家农村抚养,爷爷奶奶因整日忙于农活,经常让H某自己到附近的村办幼儿园上学。2011年秋季的一天,年仅6岁的H某,独自一人从幼儿园回家时,遇到骑摩托经过的邻居L某,L某喊H某乘坐摩托回家,年幼的H某被L某拉到无人的路边,L某一边拿糖给H某吃,一边将手伸进H某裤裆内,用手指抠摸H某外阴,并对H某说:“只要不告诉家里大人,以后还拿糖给你吃。”L某以相同方式、多次抠摸H某外阴、或者将手指侵入H某阴道内抠摸后,又哄骗H某到L某家中三楼卧室观看手机短视频,趁机将H某抱到床上,脱掉H某的裤子,将生殖器插入H某阴道,与H某性交,最后一次发生在L某应H某爷爷的请求在H某家堂屋为其辅导作业时,待H某爷爷做农活离开后,L某将H某抱在大腿上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在H某体内射精。

直到H某读小学,老师对女学生进行生理知识普及时,H某才恍然明白自己被L某侵害了,并认为自己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脏的女人了,还产生“恐男症”,在学校里拒绝与男性交流,脾气变得越来越古怪,回家后就独自一人呆在家中,从不外出与人交往,而且,动不动就与家人莫名地吵闹。多年积郁在H某心中的屈辱,终于在今年春节期间爆发,几次情绪崩溃,爬上17楼露台欲跳楼自杀。家人想报警追究L某刑事责任,遭到H某坚决反对,说:“现在没有任何证据,L某抓不进去,你女儿还不是天天被村上的人指到后背骂‘破鞋’。”更令H某一家人没有想到的是,L某的儿子竟然已经为L某聘请了律师,还不断打电话对她们进行威胁、施加压力。

H某的父亲在得知女儿幼年时被与其同龄的L某侵害,当天便找到L某,怒狮般地向L某发起了攻击。战斗结束,H某的父亲在医院住院治疗一周多,虽不知L某伤情,但估计不会比H某的父亲更轻。虽然各自受伤不轻,但二人居然互不告官。

 

、办案过程

接受H某母亲W女士的委托后,母华强律师迅速展开了以下工作:

1、及时、多次与H某本人沟通案情

母华强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在H某母亲W女士的陪同下,第一时间向H某详细了解每次遭受侵害的具体时间、地点、侵害方式等,掌握到L某的身体特征及其房屋的独特建造结构、从不让外人进入等情况,并梳理为证据线索提交给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快速收集固定证据。

2、引导H某奶奶回忆案发时间段H某在日常生活中的异常现象

H某当时年幼、多次遭受L某侵害后,身体、生理必然会出现某种异常现象,作为与H某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年女性,H某的奶奶应该最清楚H某身体、生理上的任何异常变化。经过律师积极引导,H某奶奶终于回忆起H某曾经说下体疼痛,而且出现了只有成年妇女才有的白带,她还问过同村的其他妇女,并带领H某到个体诊所就诊,医生还开药治疗的情况。

3、积极与市、区两级妇联组织沟通,争取保护妇女儿童权益部门的大力支持

H某幼年的不幸遭遇,引起了市、区两级妇联的高度重视,不仅积极跟进案件办理进度,多次协调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依法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而且多次从高校聘请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对H某进行心理辅导,既分散办案律师压力,也深得H某本人及家人的认同。

 

四、办案思路

1、本案的现状是:距离案发时间已经12年,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没有任何目击证人,也不存在原始现场,必须另辟蹊径,寻找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发生的证据;

2、H某多次遭受L某侵害,时间持续一个多月,其身体、生理必然会出现某种异常现象,通过与H某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年人,寻找与案件有关的蛛丝马迹;

3、针对L某的身体、生理特征及其房屋的独特建造结构,作为案件证据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申请公安机关对L某进行身体检查、对案发房屋现场进行勘查;

4、鉴于H某被侵害时,既是未成年人,也属于留守儿童,可以争取妇联组织的支持,以社会力量推动案件进度,对受害人心理进行建设,分散律师办案压力。

 

五、办案结果

律师陪同H某到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后,第4天L某被公安机关以强制猥亵罪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以强奸罪对L某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期间补充侦查一次,法院最终以强奸罪判处L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六、办案心得 

母华强律师根据本案距离案发时间久,已经长达12年,且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没有任何目击证人,也不存在原始现场的现实,另辟蹊径,分析H某当时年幼、多次遭受L某侵害后,身体、生理必然会出现某种异常现象,通过与H某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年人,寻找与案件有关的蛛丝马迹;将H某描述的L某身体特征、案发房屋独特建造结构,作为案件证据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申请公安机关对L某进行身体检查、对案发房屋现场进行勘查;积极争取妇联组织的支持,以社会力量推动案件进度,对受害人心理进行建设,分散律师办案压力。

H某自意识到被侵害后,长期将自己封闭在家中,从不外出,也不与任何人交流,得知嫌疑人被逮捕后,终于走出心理阴影,找回自信,第一次向父母提出外出旅游,不需要任何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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