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减刑()建议决定书
北京市××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减刑(假释)建议决定书
(××××)××执字第××号
减刑(假释)提请机关××监狱。
罪犯××……(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服刑监狱)。
本院××年×月×日收到××监狱提请的罪犯××减刑(假释)建议书及所附材料。本院受理后,××监狱发现提请减刑(假释)不当,于××年×月×日向我院提交了撤销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提请撤回对罪犯××的减刑(假释)建议。
本院认为,…… (简写是否准许撤回提请及准许的理由)。
依照2012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准许××监狱撤回对罪犯××减刑(假释)的建议。
××年×月×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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