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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二款 聚众持械劫狱罪

发布时间:2020-06-07 01:44:55

依照《刑法》第317条第2款的规定,犯众持械劫狱罪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属严重的犯罪。法律根据被告人的身份(首要分子、积极参加的其他参加的)和情节不同,规定了三个档次量刑幅度,要注意区别对待,恰当量刑。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律规定“处死刑”,而且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因此,适用时要特别慎重,严格掌握适用死刑的条件。所谓情节特别严重,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携带、使用武器、弹药劫狱,造成监管人员伤亡或者监所严重破坏的;攻占监管场所,劫走重要案犯或者致使大量被关押人员脱逃的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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