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条规定,犯劫持航空器罪的,处10年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
本罪最低刑期规定为10年,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劫持航空器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后果,最低都将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对劫持航空器罪的处罚总体上体现了重罚精神,具体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最低刑期规定为10年,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劫持航空器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后果,最低都将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除了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这在我国的刑罚体例中是少见的。二是劫持航空器造成严重后果的,只规定了死刑一个刑种,没有丝毫的选择余地。我们认为,对于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予以重罚,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作为惩戒这种犯罪的手段和实现对犯罪后果的某种补偿是十分必要的。
需要指出的是,情节轻重是依法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重要依据,认定情节轻重,应罪的动机和目的,劫持的具体行为方式,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认定。应处死刑的劫持航空器行为,除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以外,还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所谓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虽末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后果,但犯罪手段恶劣,造成特别严重的政治影响或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等等,如以暴力或暴力威胁拒捕的;在航空器处于危险的状况下,仍强迫飞行、拒绝迫降的;降落于非预定的降落地,羁留航空器上的人员,以待回赎或让其做违反其意志的服务,使航空器改变飞行计划的;意图毁弃或损坏航空器或其所装载的设备而使用炸药或纵火器具,并引起爆炸或火灾的等等。
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对具体案件裁量刑罚时,要注意区别犯罪的不同情节。特别是本条对死刑的规定采取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因此,应当严格掌握适用死刑的法定条件;对不具备上述法定条件的,不能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所谓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在劫持航空器的过程中,向旅客或者机组人员实施暴力,打死、打伤旅客等情形。所谓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是指行为人在劫持航空器过程中,毁坏了航空器上的重要设施、设备,或者在强迫航空器降落时,使航空器毁坏等情形。
量刑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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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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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概念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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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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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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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57条: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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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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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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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一般指航空器上的重要设施、设备遭受严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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