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很多,比如随意殴打他人,追逐、辱骂他人,情急恶劣的,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那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律师解答:
1、客体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秩序。
2、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3、主体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可由结伙聚众形式出现。
4、主观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法律依据: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一)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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