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刑事案件中“情况说明”到底属于什么证据,辩护律师该如何质证?

发布时间:2022-01-07 17:53:55

我国法律对于证据种类的规定,并非封闭式的,而是开放式的,只要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八大证据种类,仅是常见的证据形式,并没有涵盖所有的证据种类。据此,《情况说明》只要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就是合法的证据种类,形式上并不违法。我国法律对于证据种类的规定,并非封闭式的,而是开放式的,只要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八大证据种类,仅是常见的证据形式,并没有涵盖所有的证据种类。据此,笔者认为,《情况说明》只要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就是合法的证据种类,形式上并不违法。

情况说明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情况说明所证明的内容范围有所扩大,情况说明在证据形式上存在瑕疵,将情况说明直接作为证据使用,难以体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不利于维护司法公信。大多数情况说明仅仅是证据材料而不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能成为刑事证据的情况证明大多数应归入证人证言,少数可归入视听资料;其他情况说明属于普通的说明,没有证明作用,仅仅是对案件中某些细节和问题加以说明,以帮助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的承办人全面了解案情和侦查过程。大量的关于否定事实的情况说明,由于其本身不能证实任何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不属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种类范畴。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您到庭立方网站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