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第三百七十八条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发布时间:2020-06-06 18:03:03

依照《刑法》第378条规定,犯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机关在适用《刑法》第378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重点打击谣言的制造者和极少数积极传播者。

战时散布、传播谣言,扰乱军心,有时参与的人较多,一定要牢牢把打击的重点,而对一般信谣传谣者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2.把握好本罪的犯罪情节。

“情节严重”,是加重处罚情节,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勾结敌人造谣惑众的;在公开场造谣惑众的;散布谣言范围广的组织他人造谣惑众的;在紧要关头或者危急时刻造谣惑众的;谣言内容煽动性大的;因散布谣言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或者引起部队混乱、指挥失控人员逃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