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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拘留审查和不能立即执行的被遣送出境、被驱逐出境人员的羁押场所》

发布时间:2020-12-21 16:39:16

条文内容

第二百四十八条 内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应当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

(一)被拘留审查的;

(二)被决定遣送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但因天气、交通运输工具班期、当事人健康状况等客观原因或者国籍、身份不明,不能立即执行的。

更新时间:2018-10-10 00:00:00

释义阐明

第二百四十八条 释义

本条是关于被拘留审查和不能立即执行的被遣送出境、被驱逐出境人员的羁押场所的规定。

较2006年《程序规定》,本条是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新增的规定。

因现行法律未设定对外国人和其他境外人员的遣送出境、驱逐出境执行前的羁押制度,在实践中,一旦由于客观原因难以及时执行,则无法对被遣送出境或者被驱逐出境的人实施有效控制,经常致使遣送出境或驱逐出境的决定难以执行,不仅不利于我国出入境管理秩序的有效维护,也严重影响了我国法律的严肃性。为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适应执法实践的需要,并借鉴日本、澳大利亚、德国等国的立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增设了被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待遣羁押制度。该法第63条明确规定:“被拘留审查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员,应当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

根据本条规定,被拘留审查的人员以及不能立即执行的被决定遣送出境或者被驱逐出境人员应当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所谓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即是依据本规定第216条的规定,被决定拘留审查的外国人。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和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拘留审查既是一种对被拘留审查的人员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行为进行调查的调查措施,也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因此,《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被拘留审查的人员应当被羁押,并应当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进行羁押。在这一情形下,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是拘留审查的执行场所。被决定遣送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员,是指因天气、交通运输工具班期、当事人健康状况等客观原因,或者因其国籍尚未认定、回国证件未获签发等原因而不能立即被遣送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和其他境外人员。对不能立即执行的被遣送出境、被驱逐出境人员而言,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是其等待遣送出境的场所,即待遣场所。按照《拘留所条例》和《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这里的“拘留所”,既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置的拘留所,也包括公安边防部门设置的拘留所也即以前的边防拘留审查所(现已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统一更名为拘留所)。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外国人被决定遣送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但无法立即执行的情况下是必须将其羁押,而不是可以羁押。

更新时间:2018-12-05 14:46:12.373

实务指南

一、被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员是否可以羁押在拘留所?

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被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员不仅可以羁押在专门的遣返场所,也可以押在拘留所。也就是说,拘留所的羁押对象除了《拘留所条例》所规定的被行政拘留的人、被司法拘留的人、被拘留审查的人外,还包括《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3条所规定的“被决定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员”,从法律上扩大了拘留所的羁押范围。

更新时间:2018-07-06 21:10:45.417

二、规定被决定驱逐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员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是否符合《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3条规定,被拘留审查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员,应当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该条并未对被决定驱逐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员的待遣羁押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考虑到实践中对被驱逐出境的人员也需要通过遣送出境的方式予以执行,同样也存在因天气、交通运输工具班期、当事人健康状况等客观原因,或者因其国籍尚未认定回国证件未获签发等原因而不能立即执行的情况,此时,也应当将被驱逐出境的人员羁押,等待遣返。可见,《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3条中的“被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员”包括被驱逐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员。因此,本条规定与《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并不冲突。

更新时间:2018-07-06 21:12:10.407

三、在拘留所应当如何羁押被拘留审查、被决定遣送出境的人员?

拘留所如何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拘留所条例》的规定,被拘留审查、被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员在拘留所羁押,应当与被行政拘留、被司法拘留的被拘留人分别拘押。拘留所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依法保障被羁押的被拘留审查、被遣送出境人员的合法权益:一是在权利义务告知方面,拘留所收押被拘留审查、被遣送出境人员时,应当告知被羁押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保障被羁押人在被羁押期间享有其所属国家驻华外交、领事官员探视权。二是在生活饮食方面,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羁押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羁押人的民族饮食习惯。三是在医疗卫生方面,拘留所应当做好防病、防疫、治疗工作。对患病的被羁押人应当及时治疗。发现被羁押的被拘留审查、被遣送出境人员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应当报告决定机关,并建议决定机关作出停止羁押的决定。四是在日常作息方面,应当保证被羁押人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不得强迫被羁押人从事生产劳动。五是在通信权方面,拘留所应当保障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的通信权利。六是在检举控告方面,拘留所应当保障被羁押人提出举报、控告以及其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等救济权利。七是对女性被羁押人员的特别保护,对女性被羁押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对女性被羁押人的直接管理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更新时间:2018-07-06 21:13:49.94

四、外国人或者其他境外人员被依法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等待遣返是否有期限限制?

根据本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其他境外人员被决定遣送出境后不能立即执行的,应当予以羁押至遣送出境为止。

更新时间:2018-10-10 00:00:00

五、在被羁押等待遣返期间是否可以对被羁押人开展案件调查活动?

外国人或者其他境外人员被羁押等待遣返的前提是已经依法对其作出了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的决定。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决定的作出应当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这就意味着与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决定有关的调查活动应当在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决定作出前完成,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决定作出后不能再进行与本案有关的调查活动,但可以进行确认核实其国籍国等与实际遣返有关的调查活动。同时,也可以对其开展其他案件的调查或者侦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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