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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定义国家工作人员包括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具体指哪些人员?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3:52

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在特定条件下行使国家管理职能;二是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具体包括:(1)依法履行职责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人民陪审员;(3)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农村和城市基层组织人员;(4)其他由法律授权从事公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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