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百万级法律知识库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3:52
答:盗窃罪是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他人占有的财物非法转移为自己或使第三人占有。所谓秘密窃取,即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即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将真币调换成假币,再以虚构的事实为由,将调换后的假币交给他人,从而达到占有真币的目的,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要件,此种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和盗窃罪,应数罪并罚。
有关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2538.html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内蒙古法砥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