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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和和撤案是一个民警处理吗

发布时间:2024-10-16 11:40:38

一般而言,每个刑事案件都有一个主办民警,案件的各种流程一般由主办民警进行处理。故刑事立案和和撤案一般是由同一个民警处理,但并不一定。一宗案件办案的民警往往不止一个,至少两个。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卷入了刑事案件,想要委托资深刑事律师,可以咨询庭立方官网客服留下【案件类型】,全国任何地区我们都能为您推荐适合您案子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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