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百万级法律知识库
发布时间:2012-12-27 06:21:27
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九条 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告知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应当告知其将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告知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方式。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