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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第一百二十二条 责任承担》

发布时间:2020-12-21 14:44:33

条文内容

第一百二十二条 内容

协作地公安机关依照办案地公安机关的要求,依法履行办案协作职责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办案地公安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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