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玉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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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黑社会性质案件构成四要件证据标准 根据刑法第294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依照刑法、刑诉法及相关立法、司
2021-03-30 14:43:21 15849 0 0
1.收集关于案件线索来源的证据 “案件线索来源”要查明案件是如何被侦查机关知晓的,在案件线索来源上,主要有警情、舆情、社情等综合分析研判、关联案件侦办、其他机关移送、控告检举以及自动投案等五种情形。根据不同线索来源,其收集的基本证据为: (1)警情、舆情、社情等综合分析研判,即办案机关
2021-03-30 14:37:32 9828 0 0
根据刑法第294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依照刑法、刑诉法及相关立法、司法解释,这类案件公诉证据参考标准是: 一、关于犯罪主
2021-03-30 14:33:06 6192 0 0
逼签空白合同 提起虚假诉讼 2007年至2015年,谭霖等人依托担保公司,通过发放高利贷、采取非法手段追债等方式,多次在珠三角等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对无法归还高利贷的借款人采取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段追讨债务,并恶意叠加债务,借机侵吞房产、
2021-03-30 14:25:36 5490 0 0
推荐案例 对于“套路贷”犯罪,需要从整体上予以否定性评价,并在单独评价每节事实后对被告人予以数罪并罚——陈寅岗、韩世平、魏伟斌、俞果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诈骗、朱敏、徐文正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葛冬亮敲诈勒索、曹一帆诈骗案 案例要旨:实施“套路贷”犯罪的被告人通常打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幌子,
2021-03-30 14:22:23 6633 0 0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2019年第14期 【作者】 周川,张卿 【作者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黑恶势力犯罪与多种社会治安问题相互交织,并呈现出向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渗透的趋势,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是必须坚决铲除的社会毒瘤。在全国范围内开
2021-03-30 14:16:34 4662 0 0
“套路贷”与民间借贷如何区分 作者:姜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 “套路贷”是对某一类犯罪行为的通称,具体说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形成虚
2021-03-30 14:14:21 3411 0 0
推荐案例 无充分证据证实行为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同时具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四个特征”的,不能对其认定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牛子贤等人绑架、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重婚案 案例要旨: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同时具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无充分证据
2021-03-30 14:12:18 4023 0 0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9年08月22日,第06版 作者:蔡智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和《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办理恶势力案件意见》)第一条都提出对于恶势力犯罪要“依法
2021-03-30 14:08:04 4608 0 0